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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eat365中国唯一官网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来源: beat365中国唯一官网 添加时间: 2024-09-03

      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制定的《大连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大工大校发(2016)102号)文件要求,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成立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实施细则如下: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申请对象
      学院所有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定向、委培、休学和延期毕业学生)均有资格申请。
      (二)申请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道德品质优良,心理素质健康;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 
      5、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工作、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综合素质得到同学广泛认可;  
      6、科研能力突出,有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取得发明专利、获得校级一等奖以上科技奖励者优先考虑。
      7、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已获得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以前申请所依据的条件不再发生效力。
      8、会议摘要不赋分。国际会议论文是指具有ISBN编码的国际会议。
      9、论文中引用数据请注明是否是本人成果,借用他人的赋一半分。
      10、有以下情节之一者取消其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有不诚信行为;
       (3)考核年度有必修课程考试不合格。
      二、奖励金额与名额分配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如有变动,按照上级文件执行。
      2、奖励名额按照学校通知文件执行。具体学院名额分配原则:保证各专业均分的基础上,不足专业数时按各专业综合排名择优评比。
      三、评审办法
      对符合资格的申请参评同学按照参评标准各项目权重计算综合分,其中科研能力占60%,课程学业成绩占35%,综合表现占5%,初评结果以综合分高低为依据。英语六级考试成绩高于425分综合分加6分。所有业绩成果、奖项、任职等情况应在研究生就读期间, 即研究生入学至文件下发日期间。计算公式为:
      综合分=科研能力占60%+学位课成绩占35%+综合表现占5%
      1、科研能力(满分60分)
      科研能力得分为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取得成果得分之和。已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以前申请所依据的条件不再发生效力。同一项目多次获奖,按所属最高级别加分,不重复累计。科研成果(论文、发明专利等)在研究生入学前投稿并发表不赋分;在入学前投稿,研究生期间发表赋分减半。科研成绩超60分者,按60分计。
      申请人必须有一篇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及以上水平的发表论文,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大连工业大学。论文需为本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必须已经正式见刊,属于检索的论文需要提交正式检索证明。

    级别EI(J)/CSSCI/A&HCIEI(CA)中文核心期刊,外文期刊,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
    排名第1第2第1第2第1第2
    分值1056363
    级别SCI/SSCI
    影响因子≥20的刊物
      或≥10的《Cell》《Nature》《Science》《PNAS》的子刊
    10-20(包含10)0-10
    一区二区三区四区
    分值604032262010

      注:SCI/SSCI收录论文加分见上表,第二作者减半。
      发明专利需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书且以大连工业大学为第一申请单位。排序第一是指申请人为第一或导师为第一,申请人为第二。在入学前申请,赋分减半。

    排序第1
    分值20

      科技竞赛成果要求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按下表加分,参加项目为上级教育部门下发正式文件,学校统一组织的比赛项目。

    级别国家级省级
    排名一等二等三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分值10866421

      申请人参加辽宁省研究生纺织新材料论坛,录用赋2分,录用并获三等奖赋3分,录用并获二等奖赋4分,录用并获一等奖赋5分,多篇论文同时获奖,以最高奖项计分,投稿的学术论文必须本人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加分标准*50%进行加分;非导师的教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按第一作者加分标准*30%进行加分),大连工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属于本专业学科领域。
      注:世界顶级杂志《Cell》《Nature》《Science》《PNAS》正刊发表第一作者论文,不参加评比,直接授予国家奖学金。
      2、课程学业成绩(满分35分)
      课程学业成绩为参评前所有研究生学位课程成绩的加权平均分×35%。课程加权平均前均按百分制计算,课程采取五级分制评分的,其成绩的优、良、中、及格分别按90、80、70、60折算后计入,计算公式为:
      课程学业成绩= ∑(X1+X2+┄┄+Xn)/N ×35%
      3、日常表现、社会实践及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社会工作情况(满分5分)
      A、日常表现满分1.5分,由申请人导师赋分。
      B、社会实践及校园文化活动表现满分1.5分,申请人能提交完善的《研究生实践报告》即加0.5分,无法提交不加分。参加院、校等各级校园文化活动,每人每次加0.2分。参加院、校等各级校园文化活动并获奖,每人每次加0.5分。
      C、社会工作情况满分2分,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根据申请人参与日常管理工作及担任学生干部最高职务情况赋分。学院专业负责人赋2分;担任校研究生会主席赋2分,校研究生会其他职务赋1.5分;担任院科研团队组长赋1分。
      四、评审程序
      1、由本人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佐证材料。
      2、学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初步审查,并将审查合格名单进行公示。
      3、学院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并将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内发现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院评审委员会将及时研究并给予答复。
      4、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推荐人选附佐证材料复印件报送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院评审委员会备案留存。
      5、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评审委员会提交的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进行审定,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在此期间,学生若对各学院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评审领导小组申诉;公示无异议后,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将评选结果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文字/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编辑/岳保洋
    审核/岳保洋、徐丹、黄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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